

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,被指運用職權、貪污舞弊案件,辯方今日繼續進行結案陳詞。叢培崑的代表大律師強調,叢培崑付款給陳志雲,只是經理人付錢予旗下藝人,不能單憑兩人的密切關係,就斷定為賄賂,力陣叢培崑沒有跟陳志雲和陳永孫串謀詐騙。
代表叢培崑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進行結案陳詞時指出,「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」,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,陳志雲做事並非神秘,會否因為區區的11萬2千元而犯法。
王正宇續說,眾所周知,叢培崑是陳志雲的經理人兼助手,陳志雲只是為了慈善,在奧海城舉行新書發布會,並邀請藝員朋友撐場,而思潮的角色只是聯絡奧海城和Mabelle,不明為何會變成串謀詐騙5名女藝人,難怪傳媒形容案件是把無線內部風波搬上法庭。
資深大律師又多次強調,陳志雲與無線的合約是行政人員,只是以名人身分主持奧海城的「名人飯局」,並非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的職責,並反問陳志雲外出食飯是否要獲得無線的批准。
王正宇又反駁,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指陳志雲不能接受外聘工作的說法,強調這只是李的個人理解,更形容他的口供「馬後炮」和前後矛盾。
他強調,雖然叢培崑與陳志雲關係密切,但是否就單憑兩人的關係,就斷定為賄賂,其實11萬2千元只是經理人付錢予旗下藝人,而叢培崑不是無線的職員,不清楚職員守則和僱員合約,促請大家除下有色眼鏡看清事件。
他指出,思潮分別跟奧海城與Mabelle簽署的合約是由叢培崑下屬簽訂,叢培崑參與程度低,也沒有向出席活動的藝人隱瞞合約內容,加上陳志雲不知道合約內容,因此不可能有串謀的意念,也不能構成串謀詐騙。
至於籌辦《翡翠歌星賀台慶》,王正宇表示,叢培崑不知道陳永孫代表無線簽約的權限,而收取澳門新濠55萬元是因為叢培崑安排了贊助商,根本沒有跟陳永孫串謀詐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