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Sir on Duty—— 成立PTC 對付突發事件
2010-08-17
六十年代香港陷入內亂期,社會處於一片混亂中,警隊進入緊急戒備狀態,並成立警察訓練營「PTC」(即機動部隊,又稱「PTU」藍帽子前身),負責人群管制、防暴及重開被封鎖道路等工作。 除了成立PTC,警隊還調派大量人手去街上巡邏,包括不少於四人一組的巡警「FP」、流動巡邏隊「MP」及輕型突擊隊「LSF」。FP主要負責兩至三條巡邏路線;四至六人一組的MP,巡邏範圍就要覆蓋所屬警區管轄的一半;LSF因由二十二個不同階級人員組成,所以要負責整個所屬警區的巡邏任務。 這樣的巡邏部署,目的是想施以阻嚇作用,防止罪案發生,同時又可以收集情報,處理突發事件。有別於一般巡警,他們毋須到街上簽更簿,但須定時在一些對警方認為有利的行動地點巡邏,例如主要道路交匯處或集會鬧事的黑點等,以顯示龐大警力和威勢。(當年情況與今年初泰國紅衫軍與軍警對峙事件,兩者都有相似之處。) 除了人手充足,當時一般巡警在執勤時,甚至在暴亂期間,要收發資訊,極為困難,除非返回警署,或花長時間等候使用固網電話,致電回警署或控制中心查詢,否則根本沒有方法獲取第一手消息。 但 FP、MP及LSF卻獲裝配大型的無線電通話機,可隨時與有關的指揮控制中心聯繫,不過當年無線電機的技術,因為仍未有嶼P傳送訊號,所以訊號接收並不理想、偶有問題,在某些地點更經常「打柴」(無法接收),而某些資訊亦無法透過電子裝置傳送,只能將資料列印出來,由人手傳遞。 今天資訊以各種形式快速傳播,為我們生活帶來奇蹟,並讓不可能變成可能。不過我們在享用日新月異的科技時,亦應不忘並感激當年,正正因當年如此缺乏即時通訊設備,警察才會被訓練得如此有耐力、革新及果斷。 明天會告訴你,暴動期間究竟發生何事。 林占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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